怎樣合理的配置制冷機組?制冷機組的選購方法:
機組整體內COP值較高()個系統具有良好的部分負荷性能()組之間具有良好的兼備性,投資和運行成本低。
國家《游賓館建筑熱工與空氣調節節能設計標準》B08G519—93專門對空調冷源有如下規定:1當旅游的客房規模超過40間時,空調冷源應采用冷水機組。()水機組臺數宜選用22冷~3臺,制冷量較大時亦不應超過4臺,機制冷量的大小應合理搭配。因此在工程設計時,冷機組臺數過多、少和匹配不當都認為是不合理的。
美國的A5050—19RI5/998標準采用空調部分負荷計權系數作為空調系統運行能效分析的依據。表中的數據反映了中央空調系統實 詳際運行的大致現狀:即按照設計冷負荷作滿負荷運行的時間不到設備總運行時間的1,7%8%的運行時間是總冷量的50~7%的范圍內運行。因此對于大型中央空調系統而言,冷機組臺數選擇2臺就會顯得過少,致制冷機組可靠性下降和負荷適應性差。2臺機組,10負荷時如果有1臺機組發生故障則會有5%的空調運行負荷不足,7%負荷時有l臺機組發生故障則會有3%的空調運行負荷不足,表一的計權系數比例分配,按意味著在4%的運行時間內會由于1臺機組故障而發生3%的負荷運行不足,冷系統的可靠性較差。另外,2臺機組的負荷適應性也較差,空調使用時段不同、分負荷較小時也得運行一臺大設備,成“馬拉小國”局面。如果制冷機組臺數偏多,過4臺,機容量小雖然部分負荷性能好、可靠性高,會導致初投資增大,O下降,聯運行的水泵能耗加大,備用房增大。因此中央空調系統的冷水機組的臺數是有要求的,中小型空調系統1~2臺,中型空調系統2~3臺,多不超過4臺。另外,據建筑物的具體空調系統劃分和使用性質以及時間的不同,可以靈活地選用非等容量機組,2大1小或3大1小,量與實際空調負荷需求相匹配,以避免“馬拉小車”不利局面,大大降低運行費用,具有明顯的節能效果。從這方面考慮臺數相對較多的模塊機方案不夠合理。
模塊式機組可以做到需要用多少臺就運行多少臺,行的臺數始終與空調負荷保持最佳的匹配,冷效率能始終處于單臺模塊機的最佳工況,似乎比大容量機組部分負荷運行進更加節能。雖然大容量機組在非滿負荷運行時效率會有所下降(塞式機組沒有離心機的低負荷喘問題)但大容量制冷機組在非滿負荷工況運行時,凝換面積卻相對增多了,凝溫度和冷凝壓力的下降又使得機組的制冷效率又有所改善和提高。而模塊式機組關閉了不需要的制冷單元模塊后,縮機停止工作是節能了,隨著制冷回路的關閉使得機組的總冷凝面積也隨之減少,就必然使模塊式機組比相同工況下未減少冷凝面積的大容量機組的冷凝溫度、冷凝壓力偏高,得模塊式機組在非滿負荷運行時能任意啟停單元模塊的節能效果又被部分抵消。
另外,擇模塊式機組會使壓縮機的臺數過多,乎于無級調節,遠超過了中央空調系統的實際空調需求。隨著壓縮機數量增多,得空調系統的設備零配件數量增加很多,對故障點增多,出現故障的可能性和次數也大大增加。
上述比較可以看出模塊式在制冷效率和經濟性方面不占優勢,模塊式機組也有其自身獨特的優越性,計時該類型機組也應在方案選型的比較范圍以內。
